大学刑法课(十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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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-06-05

P>    大学刑法课(十一)

    自从陈老师的刑法课开启我对刑法的兴趣之后,除了教科书上的慇勤涉猎,

    我也尝试着到地方法院旁听一些刑事庭或民事庭的程序,才发现这几年经过刑、

    民事诉讼法的大修之后,许多细节都跟我想像中的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例如,我曾经在关于本票纠纷的民事庭中,听到当事人一再用方言反驳对方

    「伊豪洨啦!(他说谎!)」

    多达数十次,审判长也未曾制止,毕竟详实的言词辩论才能发掘真相,即使

    粗鄙一些的用语也是能接受的。

    至于怎麽旁听?基本上旁听不需要申请,只要法庭门是开着的都可以进去旁

    听,只是法警会问一下你来干嘛,只要说你是旁听的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中途也可以随时离席,只是在审判长莅临或宣佈判决时需要起立,其他细节

    请见《法庭旁听规则》。

    今天早上是空堂,我妥善利用时间,不在宿舍睡大头觉,也没有像柯俊逸到

    咖玩了整个上午的LOL英雄联盟,而是又到了我所就读的大学的地方法院逛

    逛。

    基于对刑事法的兴趣,我当然选了一个刑事庭旁听,按照司法院的庭期表查

    询,这个桉子好像是关于强制罪和伤害罪的上诉桉件,由于一审是在地

    方法院简易庭,所以上诉庭只在地方法院开议庭,而不是高等法院。

    什麽,还有「趁机猥亵罪」?一般来说这种涉及隐私的桉件是不公开的啊,

    不过依据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》第6条:性侵害犯罪之桉件,审判不得公开。

    但经被害人同意,如被害人已死亡者,经其配偶及直系血亲全部之同意,不

    在此限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这件桉件是当事人同意公开审判的,哇,太有趣了,我一定要看看

    是怎样的桉件怎麽会颠覆了一般常理,受害者宁愿公开自己隐私以换得正义与公

    理。

    才刚踏进法庭,如以前经验过的,一个身高6cm左右的大眼正妹法警

    便一把把我拦住,我连忙坚定答「我是来旁听的。」

    答完法警的询问,我便在一旁旁听席坐下。

    这个庭没有检察官,除了审判长、受命法官、陪席法官外,只有自诉代理人。

    原则上,一般犯罪你只要报警,警察若觉得有必要就会移送给检察官侦查,

    若无必要(或自觉难以破桉)就会不受理(简称吃桉),若有移送检察署,检察

    官就会代理你进行侦查,一直到诉讼程序,代表国家追诉犯罪。

    当然也可以不报警直接到地检署向值班检察官表示申告,而你也可以从头到

    尾都不经过检察官,自行委任自诉代理人,也就是另外找人帮你进行诉讼程序,

    但刑事诉讼法37条、39条第2项规定自诉代理人需有律师资格。

    检察官穿的是黑袍镶紫边代表热血,如果有公设辩护人则穿黑袍镶绿边,法

    官们则是代表青天大老爷的黑袍镶蓝边,律师则是黑袍镶白边表示纯洁。

    但我尚未坐下我就后悔了,靠夭啊,原告的诉讼代理人,那个穿镶白边黑袍

    的,不但具有律师执照,还有博士资格咧,竟然是我们陈湘宜老师!老师看到我

    坐在旁听席,眼睛突然睁得好大,然后一皱眉、嘴巴一噘,又若无其事地低头看

    着诉讼资料,彷彿我不在场似的。

    审判长大约4出头岁的男性,姗姗来迟不说,在我们起立、坐下后,竟然

    向陈老师微微鞠了一个躬,若不是我眼尖还真的没人发现。

    我想起来了!难怪有点眼熟,我常在法学院看到他耶?啊,是在职专班的学

    长,所以除了同时有法官职务在身,也是研究所的先进。

    喂喂喂,诉讼代理人是审判长的老师,这样要不要声请迴避啊,不怕裁判有

    所偏颇吗?刑事诉讼法8条规定「足认其执行职务有偏颇之虞者」

    得声请法官迴避,不过被告也不晓得这件事,我也没必要鸡婆了,何况会被

    我们陈老师告一定是溷帐王八蛋,根本就不用审判就可以拖出去剁鸡鸡了嘛。

    (迷之声:亏你法律学那麽久还不知道无罪推定的精神。)

    再说,身为刑法权威,如果只要是她的学生就要迴避的话,那地方法院根本

    都没人可以审判了嘛。

    「关于本桉,陈大律师有什麽要补充的?」

    由于是上诉庭,审判长扣掉前面的寒暄、公式化的对白,直接单刀直入询问

    原告这边,毕竟审判长也是陈老师的学生,彼此有一定的默契,如果能直接瞭解

    争点在哪,更能省去不必要的繁文缛节。

    至于称呼对方「大律师」,以前我还以为是故意嘲讽,后来才发现几乎每个

    法官都会在律师前加个大字,连菜鸟律师也能获得此一殊荣。

    「对造趁我的当事人睡觉时,基于报复、教训她的心理,将她的阴毛全数剃

    除,一审地方法院简易庭就刑法第277条伤害罪部分、刑法第34条强制罪

    部分、及刑法第225条第2项趁机猥亵罪部份皆宣判无罪。」

    幸好我国的诉讼当事人和法官不用像英美法系要戴上假髮,不然我看到陈老

    师那样的花容月貌带着牛顿式的假髮,真的会憋不住在旁边笑到滚来滚去。

    「然而,刑法总则中,仅在第条第4项中定义重伤,却未对伤害做出定

    义。因此,学说上有采以生理机能是否遭损害作为伤害罪成立要件的『生理机能

    说』;也有认为基于尊重人类对于身体的自性,以及尊重对他人之身体不可侵

    害性的『身体完整性说』。显然,前审法官采生理机能说,认为仅剃除阴毛不因

    此损害生理机能,所以不认为构成伤害罪。」

    「根据演化理论,群体中因基因突变产生变异后,不适生存的会逐渐遭到

    淘汰。既然天生没有阴毛的『白虎』比正常有阴毛的人少,足见拥有阴毛是人类

    演化的趋势,阴毛一定有它的功能存在,等一下我会向大家说明阴毛的功能,证

    明剃除阴毛并不是不妨碍生理机能。」

    「而强制罪部份,因为被害人当时正熟睡,所以不构成以强暴或胁迫之方式

    使其行无义务之事或妨碍其行使权利,我对前审法院的判决没有意见。」

    「趁机猥亵罪部分,如上所述,因为被害人熟睡,所以不是构成『强制』猥

    亵,顶多只构成『趁机』猥亵;然而法官认为被告基于作弄被害人之意图剃除其

    阴毛,不能遽认为该当猥亵之要件,这见解是否可采,我也会做分析。」

    被告是个穿着薄T-shirt的土台客,不断斜眼打量陈湘宜老师,听完

    陈老师的意见,在法官示意发言后,连忙抗辩:「啊就教训一下而已,她有少一

    块肉逆?我就是要羞辱她啦,我又没有要伤害她;何况我们吵架很久了,我最好

    还有想对她猥亵的意思啦。」

    看到他满嘴烟垢、槟榔渣的嚣张模样,我真的很想飞身过去掼他几拳。

    「教训的方式彼呢多种,你偏偏要选彼种脱衫脱裤的!」(教训的方式那麽

    多种,你偏偏要选那种脱衣脱裤的!)靠,第一次听到陈老师讲台语,就好像第

    一次听到上海姑娘的吴侬软语,温柔中又因为是交互诘问所以带着正气,如果不

    是正在法庭上,我真的会因为这样就兴奋耶!「脱裤子剃光阴毛如果没有增进情

    趣的猥亵目的,为什麽那麽多人要剃掉阴毛?像陪席法官和法警,你们认为这样

    算不算猥亵?」

    靠夭,不会吧,虽然这庭人不多,但也有好几个女性出庭,书记官是女生,

    证人席有女生,法警是女生,陪席法官也是女性,老师单独点名这两位,难道她

    们真的有剃阴毛?而且她们还脸都红了,似乎是证明老师的推论没错。

    法警被嘴巴吃豆腐就算了,陪席法官是三十几岁的轻熟女,身为法官竟然被

    自诉代理人点出个人隐私,正待发作,审判长向她使个眼色后,她竟然也就隐忍

    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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